包头第四中学学生梁挺被自治区 综治委和自治区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 授予“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日前,自治区综治委和自治区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授予包头市第四中学学生梁挺“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颁发奖金2500元。 2005年8月31日18时许,包头市第四中学学生梁挺放学骑车回家路上,突然发现前方有一名妇女一边追赶一名男子一边大喊:“抓小偷!抢包了!”梁挺立即骑车朝那名抢包的男子追去。途中,梁挺看到路边有一位交警,于是立即上前简明地说明了情况,交警马上和梁挺一同朝抢包男子逃窜的方向追去。抢包男子见势不妙,把包扔在路边的花坛里仓皇逃走。被抢妇女拿回自己的包后,梁挺和交警继续追赶,最终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并且扭送到公安机关。 事发时,梁挺才18岁。看到他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又能够抓住机会寻求帮助,最终和交警一同将犯罪嫌疑人抓获,许多市民都翘起了大拇指:这个小伙子有勇有谋,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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