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山区教育局2006年中小学招生简章》及《青山区教育局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青教发[ 2006 ] 31 号 签发人:朱鹏云
各中小学: 现将《青山区教育局2006年中小学招生简章》及《青山区教育局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二○○六年四月六日 青山区教育局2006年中小学招生简章
青山区教育局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本着认真贯彻“两全”,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成果,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各校办学的积极性,加强薄弱学校的建设,实现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制定本简章,以圆满完成2006年中小学招生任务。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1、义务教育段招收有青山区正式户口和进住我区务工的农民(有与用工单位的合同或相关证明,且有暂住证明)子女(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即200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2006年小学毕业生)。 2、包四中高中招收有包头市(我区学校初中毕业生可扩大为全自治区)正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包头第四职业高中、内科大附中、经纬私立高中招收包头市正式户口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小学招1890人,42个班;初中招2250人,45个班;高中招1770人,42个班。其中普通高中招1370人,26个班(包括第四职高普高班、私立高中);职高招400人,16个班(16个专业:服装设计与工艺、美容美发与保健按摩、艺术、烹饪、网络系统工程、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幼师、旅游与酒店管理、会展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报关报验与货代、美术动画、汽车检测与维修、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平面广告与设计)。各校招生计划见“附7”。 三、考试 1、小学毕业年级举行毕业考试(另行通知)。 2、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小教大专班、“3+2”高职班、中师中专的招生考试采取“五考合一”的办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政治、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共五卷七科,全部闭卷考试,其中英语学科设听力测试。 3、按照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包头市200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意见》(包教发[2006]39号文)的要求,所有初中毕业升学的考生,都须参加体育考试(另行通知)。 四、录取原则 1、小学、初中招生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划片招生,48中招收本校小学全部毕业生和其他小学毕业的相对就近的毕业生。 2、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均按志愿顺序择优划线录取(包四中高中只录取第一志愿或零志愿考生)。 3、报考普、职高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凭原始证件确认),可以加分、破格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①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包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总成绩中加20分; ②烈士子女在总成绩中加20分; ③因公牺牲军人子女,1—4级残疾军人子女在总成绩中加10分; ④经批准招收的特长生,艺术类应达学科考级六级以上,体育类应为旗县区级以上比赛中获个人项目前六名或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体育类中有特殊体材、先天素质有培养前途的,经学校考核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可破格录取。 ⑤为鼓励自治主体民族学生积极报考蒙古族中学,非民族中学不再降分录取自治主体民族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体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5、不参加“五考合一”考试者,高中不予录取。 五、有关规定 1、包四中高中在全市范围内招收音、体、美特长生50人,内科大附中高中可在青山区范围内招收音、体、美特长生50人(文化课成绩、术科成绩双划线),享受正式生待遇。 2、高中特长生招生的报名、各项考核、测试工作要在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由各招生学校具体实施,测试成绩、拟定录取名单报招生办公室,录取后的特长生名册分别由区、市两级普教部门备案。 3、普通高中按上级规定招收一定比例的择校生,可在招生计划内录取标准下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择校生学籍管理与正式生相同。 4、第四职高在完成招生计划指标后,可按“有偿教育,收费上学”的发展方向,继续开办专业技术培训班,面向全社会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录取期间进行二次录取。 5、报考“3+2”高职班、中师、中专的考生可持“五考合一”成绩单到考试中心另行报名。 6、各校不准另行组织新生入学选拔性考试。 7、“五考合一”考试成绩按时公布考生。考生要求查分,可填写查分申请表,并缴纳手续费每科5元(查属有误退还),由学校统一上报考试中心。查分工作只对学校,不对个人(另见查分通知)。 8、报特长者需参加相应专业术科考试。 9、所有小学、初中、普高、职高录取新生都必须经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认定学籍。同时,普高须经市教育局普教科认可学籍方可建立会考考籍;职高须经市教育局中职技科认定学籍。 10、收费:初中毕业并报考普高、职高的考生,每生须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等总计98元。 青山区教育局2006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