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大厂矿教育处、直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五·一”黄金周期间学校的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将“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作为对学生安全教育的主题,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节前要结合防火、防盗、防震、防电(触电、雷击)、防毒(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毒品侵害)、防溺水、防滋扰、防交通事故、防运动伤害、防传染病(禽流感)等方面的知识,对中小学生进行一次集中全面的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针对外出的中小学生,要求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外出旅游一定要由家长带领,要求学生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同时,教育学生在外出活动时,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和餐饮卫生。
二、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节日期间,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外出活动,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庆典、演出活动。要妥善保管好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切断关闭场所的用电设施电源,确保避免火灾。要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的治安巡逻。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十项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三、严禁各中小学校及教师利用假期进行补课。除高中毕业年级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休息外,其他年级,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一律严禁利用“五·一”长假进行集体补课,也严禁各中小学把教室外租,举办补习班、补课班。节日期间,凡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各学校在“五一”节前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要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校内外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要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要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凡用校车接送学生的,一定要对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不发生意外。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节日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周密布置。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的安全工作由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节日期间,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对没有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防范和安全工作中重大隐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不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各学校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各旗县区、大厂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